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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

    日期:2021-05-07 15:31:46 作者:qcxy03 访问量:17131

    为表彰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,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努力进取、奋发向上,根据《beat365官方网站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》制定本细则。

    第一条 评选对象

    评选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应届毕业生。

    第二条 评选条件

    (一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。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,在校期间表现良好,未受过任何处分;

    (二)关心集体,乐于奉献,团结友善,作风正派、勤俭自强,具有良好的遒德品质;

    (三)明礼诚信,能够按时交纳学费,具有良好的诚信度;

    (四)热爱所学专业,学习刻苦认真,成绩优良,无重修或3大补考科目。

    (五)顶岗实习及毕业答辩成绩为良好以上(含良好);

    (六)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集体活动,身心健康,达到《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》;

    (七)符合上述条件,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(符合以下条件的需提供证明材料):

    1.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1次校级二等以上(含二等)奖学金(不含社会赞助奖学金);

    2.在校期间获得过2次校级三等奖学金;

    3.至少获得过1次校级以上(不含校级)荣誉称号(如“优秀团员”、“优秀团干部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女大学生”、“大学生年度人物”、“优秀青年志愿者”、“先进个人”等);

    第三条 评选优先条件

    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评选时可优先考虑:

    1.在顶岗实习岗位上能认真履行职责,带头完成学院和实习单位布置的相关任务的(由学院与实习单位共同鉴定);

    2.在顶岗实习期间受到单位表彰的;

    3.所获奖励或荣誉更多或者级别更高者;

    4.参加创新创业大赛、职业生涯规划大赛、技能大赛等赛事获得省级一等以上奖项的。

    第四条 评选限制条件

   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参评优秀毕业生:

    1.未经批准截止到评选开始时尚未足额缴纳各项费用的;

    2.在校期间受到处分的;

    3.实习期间不能正确对待就业,其行为给学院造成不良影响的;

    4.发现有其它不符合优秀毕业生称号行为的。

    第五条 量化标准

   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进行量化评比(在同一专业内),评比依据为大一、大二两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总分,得分高者优先推荐。